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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车间职工(代表)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,审议区队的重要事项。遇有紧急重要事项随时召开,形成书面材料,会后及时报送矿工会组织部存档。
5、区队(车间)经济分配方案需经车间职工(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;当月工资、奖金总额及分配情况每月一次在公开栏公开;每位职工出勤和劳动得分当日公布。
6、各种扣罚款原因、数额和使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在公开栏公布。
7、将上月每班材料计划指标、实际消耗数额、超支原因及领用的材料数量、名称和消耗情况列出详细表格,于当月初在公开栏中公开。
8、职工困难救济,要注明被救济人姓名、困难原因和金额,每月一次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开。党费、团费、会费缴纳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,将收费清单张贴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。
对班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:
1、对车间职工(代表)大会、班子会、生产圆班会作出的决议、决定中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,如生产作业计划、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施工要求等,要及时召开班组民主管理会进行通报, 让每个职工都清楚、明白,发动人人出主意、想办法、定措施,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。
2、班组制定的内部计分分配办法必须召开班组民主管会讨论决定,每位职工出勤、劳动得分及扣分、加分情况及时在公开栏内公布。
3、班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,如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、劳动竞赛制度、内部奖惩制度等,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、车间职代会通过的各项制度精神,经班组民主管理会讨论通过,方能实施。
4、通过班组民主管理会对班组长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,评议结果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布。
5、职工生活福利事项,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条件的改善、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、困难补助、文化娱乐活动等。开展活动时,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,困难补助必须经过全体讨论。
矿纪委、矿工会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区务(班务)公开工作进行检查。凡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,年底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,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,并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区务公开员通报罚款,在“双文明一体化”考核中加以扣罚:
(1)对区务、班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力、行动迟缓、给全矿工作造成被动的;
(2)不按照文件规定内容公布或公开栏版面内容有缺项的;
(3)公布的内容不真实的;
(4)公布的内容不及时的;
(5)不在区务(班务)公开栏中公布,而在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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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丽丽 作者:本站整理 时间:2007-7-1 21:41:51 来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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