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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反,一个学英语的中国人记忆了一大堆的语法规则,去造句,用语法堆砌词组,然而他们大量地犯错误,病句百出。正如亚历山大所言:“他们成了需要补课的学生,”然而,越补课越出错,还一而再、再而三地犯错误。于是,只剩下失败和挫折感,摧毁了人人与生俱来的语言天斌和语言兴趣。
语法是什么?如果把学英语比喻为孩子身体的自然发育,语法就是医生用来做病理检查的规则。为了学英语而记忆语法,其荒谬程度恰如孩子为了长身体而去记忆医生们的病理规则。学语法导致了失语症,甚至是集体失语症。“邯郸学步”的故事是人生哲理,更是英语学习上的哲理。
一个大男子,为了学更优美的走路姿势,最后竟不会走路了,只好爬着回家。近年来,美国心理学家关于口吃现象研究的重大发现,对我们的英语学习有深刻的启迪。孩子之所以会口吃,病根不是在孩子身上,而是在父母身上,在教育者身上,是训练的结果。口吃既不是源于遗传,也不是因为模仿。每一个孩子在学说话的时候都会口吃。非口吃家庭的父母顺其自然,孩子在宽松、愉快的气氛中越说越好;口吃家庭的父母以及邻居们特别害怕孩子口吃,对孩子偶然出现的口吃现象非常重视,大惊小怪,严厉训斥,严格训练。于是孩子在恐惧中口舌僵硬,口吃被固化下来,成了真正的口吃。
无论学英语的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,都必须顺其自然地听,随心所欲的说,趣味盎然的读。这才是最原始、但也是最完美的方法。千万不要去纠错、矫正、训练,因为那样做肯定会弄巧成拙。
当我们知道了听的重要性之后,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:听什么?怎样听?很多人不是没有听,他们不是不重视听,甚至用复读机不厌其烦地听。有道是“充耳不闻”,听的繁体字是“聽”,听不仅仅是耳的工作,更重要的是用“心”去听。
当我们走到集市中,那里有上千种声音在嘈杂作响,而我们同时只能听到一种声音:叫卖声或讨价还价的声音。感兴趣的事物才能吸引并集中你的注意力,你能够听见它们。你不感兴趣的事物,即使是老师讲课也是噪音。一个人是不可能记住噪音的。当我们反复听课文的时候,往往因厌倦而充耳不闻,于是课文就成了噪音。带“注意力”的听才是有效的听,否则听到的声音将是噪音。
“注意力”源自“兴趣”,“兴趣”源自“新鲜、美好、惊险、生动。”0--3岁的孩子对生活、社会、环境十分感兴趣,觉得它们新鲜、美好、生动。大一点的孩子以及成年人,他们自身生活的社会环境已略显单调、乏味,而电影、电视、小说里的故事永远是“新鲜、美好、生动、惊险的”,所以它们才是永恒的“兴趣”源泉。
英语是艺术。无论是孩子还是语言大师,都不是为了学语言而学语言,都是在欣赏“新鲜、生动、美好”的生活和艺术。在此过程中无意识、顺便地学会了英语,并且学得非常好。斯坦福大学教授爱德华.萨皮儿在《语言论》中说:“语言是我们所知道的最广博的艺术,是世世代代无意识创造出来的无名氏的作品,像山岳一样伟大。”面对像山岳一样伟大的艺术--英语,靠死记硬背是无济无事的。最正确的态度是欣赏,欣赏文学作品。
林语堂先生在北大当教授的时候说:“据我所知,那些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水浒和三国看来的,仅仅靠一学年五六十页的国文课本是学不好国文的。”英语更是这样,那些作家、记者、口才好的人,无一不是大量读书的结果。无论学英语还是学汉语,读小说之所以会有神奇的效果,是因为小说以美好和生动令我们产生浓厚的兴趣,而兴趣是我们最好的老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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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丽丽 作者:本站整理 时间:2007-8-10 5:25:42 来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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