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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文化载体来说,英语很有学头,我举几个有趣的例子。要学好英语:第一,从技术层面要提高素养,从语言本身,要不断与母语对比,因为母语的影响根深蒂固,许多学生都不会用过去式,头三句还对,第四句就会出错,没有过去式的意识。就技术层面上的对比,英语强调形合(hypotaxis),汉语强调意合(parataxis),这是已故的王力先生所译。我最近改了一份重要的翻译,头两句是“新世纪赋予我们美好的期待和希望,新世纪激励我们付出更多才智去建设人类更美好的家园”,这是上海市申办世博会的头两句,气派很大吧,如果照翻的话,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.The new century has inspired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g of a better homeland for mankind.但我觉得这不像英语,这么接近的地方两次用century,它是强调形合的,而不是意合的,所以我把这改成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,inspiring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g of a better home,不用homeland,因为这个词比较罕用,美国不是新设一个本土防卫司令部吗,才用上它。for humankind,不用mankind,因为女权主义者不喜闻,把两句并成一句。还可以从思维习惯上进行对比。比如说,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是从大到小,比如问你是何方人士,我就说我是浙江余姚人,先大后小写信的时候,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,再是由大到小,邯郸路,复旦大学。英语的习惯是由小到大的,与汉语有所不同。其次,中文习惯是今天晚上7点半,法国队对塞内加尔队,先给你的是一个已知的时间,而英文习惯往往相反,凸显重要的:A soccer match between these two countries will take place at7:30 tonight.我们是从抽象的到具体的,他们是从具体的到抽象的,这是从思维层面上讲。
文化层面上的差异,主要讲三个例子。1965年,美国记者埃德加.斯诺,毛主席的老朋友,他问毛主席很多问题,毛就说“我现在是和尚打伞,无发无天”,翻译说,I'm a solitary monk walking in the rain with a tattered umbrella.撑了顶破伞,在雨里,踽踽独行,结果西方就得到一个印象:毛主席正处于黄昏心态了,其实毛主席那时一点不黄昏,正确地说,他正准备发动文革,1965年嘛,他是最富于战斗力的时候。应该怎么翻?monk第一是无发的,The Buddhist monk is hairless and hairlessness in pronunciation is similar to lawlessness.第一个是“头发”的“发”,第二个是“法律”的“法”。第二是无天,because the umbrella separates my head from the sky,sky这里是指authority,就是我既不服从法律,也不服从任何一个权威。但这位翻译完全翻错了,这就体现文化差异的问题。这是1965年的事情。70年代初,尼克松来了,他想讨好毛主席,便想在演讲中引用毛主席诗词,找了许久,就找到“一万年太久,只争朝夕”,希望中美关系也如此,加快我们的步伐,中美友好起来,他是这样讲的:Let's seize the day.seize,“抓妆;day,“日子”,孰不知,seize the day,这不是好翻译,这是从拉丁语一个phrase:carpe diem逐字译成英语,实意是,今朝有酒今朝醉。所以许多享乐主义的老祖宗都讲这话,seize the day,成了文学艺术的母题之一。尼克松可能知道中国人这样翻译,所以他也那么说,但懂文学的人听了,就会觉得可笑。还有一个例子,布什在对恐怖主义发表言论时,说“you may run,but you can never hide”,我的一个在外交部的学生译成“你跑得了和尚,跑不了庙”,她十分得意,我说,你翻得不好,和尚、庙都是中国文化固有的东西,给中国人听着觉得挺好,但跟美国文化相差太大,这不是一个好翻译应采取的态度。换了我,就译成“你们可以逃亡,但躲是躲不掉的。”这是两种文化,语言转化之前应考虑这一点。若干年以前有位首长对上海人有个评价,那时上海人不太争气,他说,上海人精明而不聪明。然后他自己翻译了:People of Shanghai are clever but not wise.我说你翻得很好,但我讲个更好的:People of Shanghai are penny wise but pound-foolish.就是说,上海人对分币的计算斤斤计较,而在大利益上就比较迟钝,这样的翻译就把文化内涵立刻传达到对方,要比clever,wise理解起来更到位。因为人家知道clever,wise都是褒义词,不那么注意它们在程度上的区别。Clever,也不坏,wise更好一点。事实上,精明含贬义,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小处太计较,大处太糊涂。把英语作为文化载体来考虑,不仅仅是思维的外衣、交际的工具,更不仅仅是在考试中区别except与except for,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如何提高素养的问题。在学好英语的同时,一定要把汉语作为维系民族精魂的纽带。“精魂”,本来是“精神”,我这样一改,觉得很满意,因为汉语是我们的魂,我们的魂已经失落得太久了。阿尔丰斯•都德,是个法国作家,写过短篇小说《最后一课》,我想大多数人学过。普鲁士人来了,所有阿尔萨斯、洛林的法语学校都要改学德语,他要上最后一课,还在黑板上写上了“法兰西万岁”,他认为本国民族的语言是维持民族魂的纽带。只要法语还在,法国就不会灭亡。当然现在没有外敌入侵,我说这话言重了,但是汉语的精魂已经失落得够多了。比如汉语是很讲对仗的,以痛苦对快乐,现在偏要破坏这种对仗,标新立异,叫作“痛并快乐着”,因为是公众人物用过的,大家都抢着学样。新新人类已经让汉语失落了很多,那新新新人类会不会进一步让汉语失落得更多?我很担忧。也有人叫我“遗老遗少”,他的年纪比我还要大,所以叫我“遗少”,你们应叫我“遗老”,因为我比你们大,为什么要这样叫,因为我喜欢写文章,刚刚主持人也讲到。我喜欢舞文弄墨,是一个酸腐文人。我喜欢写点文章,玩弄点雕虫小技,文白相间,就传出去一个“遗老遗少”的恶名,而且还夹带些英文。所以我还希望中文系也能培养出一小撮精英来。这些人文白夹杂在一起。现在文言文对各位来讲,除了中学课本里偶然几篇古文,像柳宗元的,除此之外,就很少接触古文了。那么,繁体字还认识吗?繁体字不认识引起了很大的技术问题,比如两岸三地要沟通,像《英汉大词典》出了个大陆版,要出个台湾版。马上碰到字模转化,所有的简体字要转成繁体字,要把简体字转成繁体字可麻烦了,别以为是个很简单的事情。像简体字“后来”的“后”,转成繁体字,就是“後”,但是他把“皇后”的“后”也改成这个“後”,就不对了。这就是很大的技术性困难,两岸三地,包括海外华人社区,要趋向认同和亲和,没了繁体字,很成问题,我觉得真理是与时俱进的。所以区区冒天下之大不韪,在这里提倡多识些繁体字,但不一定叫你写,平常我们要注意汉字的规范性,把简体字写正确,写好。中文是个思想模具,让你的母语支配你的思想“shape your thoughts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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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丽丽 作者:本站整理 时间:2007-8-10 5:25:42 来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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